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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地人在京如何购房

2000-04-17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窦云峰 我有话说

编辑你好:

我是从江西来京打工的魏刚,从最初来京到现在,我一直租住别人的房子。现在由于有了一些积蓄,所以我想在北京买套房子,请问我们外地人在京买房,一般要办理哪些手续。

读者魏刚

在收到魏刚的来信后,记者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。据了解,外地人要想在京购房,需要经过以下步骤:

一、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《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》。购房者在领取此通知单时,须带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在京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在京购房申请书。经工作人员核实后,购房者填取该中心发放的《购房登记表》。当填完登记表后,连同复印件等其他资料,报到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审核盖章,之后,购房者就可领取由管委会签发的《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》。

二、当你选中一处房产后,先要与发展商或代理商签订认购书,并向发展商交付定金。

三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《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》。交易中心在审核了《认购书》等材料之后,向购房者签发《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》,同时收回《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》。

四、办理过户手续、交纳税费。购房者携带本人身份证、《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》、购房合同、在京暂住证与发展商共同办理立契过户手续,并按规定交纳手续费、印花税、契税等税费。

由于有关手续还比较复杂,特别是外地人在与发展商签定正式房产买卖契约时,最好要去一指定律师事务所进行,买卖双方也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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